问题 | 预付款和定金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是很明显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点从效力上说,定金适用定金罚则,预付款无此效力。 第二点是从功能上说,定金是作为债权的担保,而预付款则属于债务履行的范畴,其主要功能是提前履行部分债务。 第三点是从性质上说,定金的交付产生一个定金合同,定金合同与主合同是两个合同,而预付款的交付属于履行主债务的一部分,不构成一个独立的合同。 不管是预付款还是定金,如果遭遇纠纷都可以起诉解决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律师温馨提示,定金和预付款在效力、功能和性质上有区别,但都受到法律的规制。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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