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需要哪些证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 当事人双方办理离婚证的,需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以及离婚协议书和近期半身照,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届满,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通过的,会进行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项、第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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