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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检察院不起诉是刑事处罚吗
释义
    

法律主观:
    


    不一样的,免予刑事处罚和不起诉的主要区别有:性质不同,免予刑事处罚是针对的对象是已经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 刑罚 的人;不起诉的对象则包括不构成犯罪、指控犯罪 证据 不足或存疑、犯罪情节轻微,依照 刑法 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作出机关不同,免予刑事处罚由法院作出,而不起诉决定则由检察院作出。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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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3:2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