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商发生违约行为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依约履行,开发商拒不履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执行。构成根本违约的购房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