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有没有权利提前收回债务 |
释义 | 双方既以达成债权债务协议,应当按照协议还款期限履行,债权人要求提前还款属于违约行为。 但是,如果因为债务人恶意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可因其不能履行约定的到期债务,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未到期债务,提前还款。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债权人有没有权利提前收回债务,商业银行次级定期债务的目标债权人为 双方既以达成债权债务协议,应当按照协议还款期限履行,债权人要求提前还款属于违约行为。 但是,如果因为债务人恶意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可因其不能履行约定的到期债务,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未到期债务,提前还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债权人能不能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债权人不得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人主张权利有哪些,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一般情况下,债权包括代位权、免责权和转让权。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权利保障制度之一。所谓代位权,是指债务人迟延行使到期债权造成债权损害时,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以自己名义行使债权的权利。解除债权人与其他债权人之间的债务关系,即解除合同和自己的债权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债权人债务人的权利与义务 债权人受法律保护,享有一定的权利与相应的义务。债权人享有收取债务的权利,而债务人则是承担债务的义务。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债务人要求提前交货债权人要同意吗 债务人要求提前交货债权人可以不同意。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 该内容由 王春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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