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上班试用期一个月就辞职,公司只发我一半工资这合法吗? |
释义 | 试用期劳动者辞职后应有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法律分析 试用期劳动者在辞职后一般是有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且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试用期劳动者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拓展延伸 试用期辞职后只支付一半工资,我应该如何维权? 如果您在试用期辞职后只支付了一半工资,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权。首先,查阅您与公司签订的雇佣合同或试用期协议,了解其中关于工资支付的条款。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应支付全额工资,您可以向公司提出书面投诉,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并附上相关证据。如果公司拒绝履行义务,您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途径,向劳动监察部门或法院提起申诉。在此过程中,建议您保留所有与工资支付相关的证据,如工资单、银行转账记录等。最重要的是,咨询一位专业律师,以获取相关法律建议和指导,确保您的权益得到维护。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劳动者在辞职后应当获得全额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试用期劳动者的工资。如果您在试用期辞职后只支付了一部分工资,您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支持,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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