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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释义
    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达成协议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
    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及时地(合理期限)将债权转让的实事用合适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须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内容,此时,转让合同开始生效。
    所以,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之时,也就是生效时间的开始之时。
    一、债权转让可以直接去法院打通知书吗
    必须在具备一定的形式要件的前提下,债权的受让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才可以视为是债权转让的一种通知方式。
    债权转让须通知债务人才发生效力,但并未规定通知的形式。故以起诉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并无不可。但是通知的本意是债权转让须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才发生效力,而非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故受让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只能视为受让人向债务人通知债权转让,还不能简单地视同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债权转让。除非:
    受让人向法院提供债权转让的文件,且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委托代理人出庭作证证实债权转让的真实性。
    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定债权转让已经通过起诉的方式由债权人通知了债务人,至少在债权人出庭的这天,债权人明明白白地告诉了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
    二、债权转让不通知债务人是否有效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益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属于债权人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三、债权转让需要防范哪些风险
    债权转让需要防范的风险:
    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
    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多少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
    3、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为避免债权二重让与的情况发生,受让人必须注意落实防范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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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4: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