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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丈夫婚前隐瞒病史而结婚,该婚姻是否是无效婚姻
释义
    丈夫婚前隐瞒病史而结婚,该婚姻不是无效婚姻。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的范围指的是双方是重婚的;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而结婚的;双方没有达到法定婚龄结婚的。所以妻子不可以以丈夫婚前隐瞒病史与自己结婚为由,申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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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4: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