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定代表人能代表公司申请破产。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的债权人或者企业自身有权向法院申请破产。所以申请的主体应当是公司而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该公司申请破产,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如果企业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