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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及程序
释义
    合同公证需要的证件有,当事人的身份证件;企业的营业执照;合同文本;以及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必须是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一、东莞市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3、冷静期。离婚登记当事人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当事人应持规定有效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登记申请应提供的材料
    (一)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三)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三、申请发给离婚证应提供的材料
    (一)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三)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四)双方当事人2张2寸单人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红底彩色照片。
    (五)如当事人身份及信息变更的,需提供有权机关或部门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
    (六)《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或者该回执遗失的证明材料。
    四、东莞民政局离婚需登记办理地址(南城街道)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婚姻登记区1-9号窗
    五、东莞民政局离婚需登记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上午09:00-11:30法定节假日:元旦、除夕、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上午09:00-11:30
    六、东莞民政局离婚需登记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3、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4、男女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6、男女双方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7、男女双方均无重婚情形;
    8、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五、蜀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申诉书需向仲裁委提交正本一份,并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申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
    2、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时,还应附交下列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件、身份证件或退工证明等材料;单位当事人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批准证书副本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3、当事人及被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
    (1)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被申诉人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原件;
    4、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证据清单。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指导当事人予以补充。
    5、当事人如果需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权限如果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的,委托人必须逐项列明;
    6、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其法定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相关证明。
    三、卖房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吗?
    一般而言,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卖房时当然需要夫妻共同签字。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房产,卖房时只需要房主一人签字。因此,在买卖房屋时,买方要了解房屋的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也可以看购房时的相关凭据,比如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作为辅助证据以确认房屋产权归属。注意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名字。如果有两个人,在签订合同时就需要有两个人的名字。买方还可以持房产证原件到房管局查询房产档案,以确定房屋产权归属以及有没有被抵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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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5: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