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时的定金和订金到底有什么差别 |
释义 | 二者区别为,可以将定金作为一种债权担保,其含有一种保证金的性质。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一、平常所说的订金是什么意思呢? ? 1、订金通常是在买卖双方就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双方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2、订金,是一种比较不规范,而且在法律上保障比较少的一种预付款方式,订金在我国的法律上,订金只是一种预付款的形式,他不具备定金的法律效力,所以一旦双方个一方出现无法安装协议履行或不遵守协议,订金无法享有定金的法律效力,只能按照当初协议来进行处理。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 二、收据订金和合同定金不一样可以退吗 合同是定金,收据是订金,可以退。但一切以合同为标准,因此退还的可能性不大。 收据是不履行合同的一种约定,如果合同不生效,则按收据为准。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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