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购房过程中的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是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一、定金订金哪个能退 订金是能退的,定金是不能退。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属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则根据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属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二、定金是否能要求退还 定金能不能退,要根据双方的约定。 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 1、给付定金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2、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3、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4、约定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与订金二者的概念完全是不一样的针对的法律规定也是不一样,定金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所以订金是可以退的,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头脑清醒,区分清楚定金和订金以免在消费过程中经济受损失。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