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劳务市场秩序缺少有效监管 |
释义 | 建筑劳务市场秩序缺少有效监管 法律法规不健全,建筑劳务市场秩序缺少有效监管。内政发[2006]84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建立和完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壮大建筑劳务队伍,扶持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规范建筑劳务用工,实行劳务队伍成建制,企业化管理,逐步取消无序零散用工的做法,鼓励建筑业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自治区内劳务企业。”这一政策的规定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劳务市场用工秩序。目前,赤峰市内虽然成立了多家建筑劳务企业,但是受建筑市场秩序的影响,零散的“包工队”仍然占据着建筑劳务市场的“半壁江山”,这些“包工队”到处以低价或超低价承揽劳务作业分包工程。由于这些“包工队”的作业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松散,不注重施工技术规范,造成有的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还引发了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社会问题,扰乱了建筑劳务市场秩序。 从市场层面分析,建筑业从业人员总体规模过大,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再加上“包工队”的无序恶意竞争,建筑劳务企业已经形成僧多粥少的市场局面,从而使得一些建筑劳务企业被动地承受让利、压价、垫资等偏离市场规律的潜规则,只能保本微利经营,不具备抵御风险的能力,这样下去就会造成现有的建筑劳务企业处于濒临倒闭的境地。 有的总承包企业以及专业承包企业依据自身的资金、技术、管理优势与劳务企业进行私下交易,强行压价,而不少建筑劳务企业认为自己社会地位低下,不能与之抗衡。承发包双方的合同关系不规范,甚至多数合同条款内容是总包企业强加给建筑劳务企业的“霸王”条款,只使用权利,不履行义务。以加强管理为名,无理扣罚劳务费,特别是在劳务费决算过程中总是以种种理由拖欠扣留部分劳务费。 这种局面的产生,其根本原因就是劳务分包制度的配套法规不健全,建筑劳务企业没有公平交易平台,交易双方行为不透明、不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市场秩序缺少有效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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