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三个人合伙做生意一方擅自 挪用资金 ,可以与挪用资金的人进行协商,看是否能让那个挪用资金的人主动交回资金,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 诉讼 的方式进行追回资金,其他 合伙人 应当搜集 证据 证明另一个合伙人存在挪用资金并且拒不交还的行为,如果挪用资金过多还可以构成 侵占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没收财产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