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周一至周五为上班日,具体的上班时间会根据冬日和夏日进行调整,周六周日为双休日;另外在法定节假日,如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是全体公民放假日,通常也不上班,但具体上班时间可以查询民政局的官网或相关通知。我国长期以来,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职工每周工作6 天、48 小时工作周制度,原则上自每周一至周五,周六和周日为工休日,完全适用国有机关和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