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应发包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1、发包人违约造成施工合同解除的规定是: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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