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过继孩子给亲戚是合法的,但是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 一、收养的一般条件包括: 1、可以被收养的未成年人: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收养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6)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3、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二、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以下条款的限制: 1)被收养人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三条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八条和第一千一百条第一款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