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人员一月要去几次司法局? |
释义 | 法律分析: 缓刑人员一月要去一次司法局。判缓刑通常不能够当天就走。缓刑是对构成犯罪、应受处罚的罪犯实行的暂缓执行处罚的措施。在缓刑的考验期间,只要罪犯不再犯法,法院就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缓刑期间不遵守相关规定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以下裁定: 1、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2、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3、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4、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5、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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