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没验收可以使用吗? |
释义 | (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执法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应当收集以下证据: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只有查证属实的证据,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工程质量验收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工程质量验收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验收在前。先是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之后,完成竣工备案后才能进行竣工结算。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应具备的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2、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报告。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建设单位以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并有工程款支付证明。6、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7、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分户验收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分户验收的条件如下: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2、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分户验收的内容如下:1、楼地面空鼓、裂缝、起砂;2、墙面、天棚空鼓裂缝、脱层和爆灰。检查方法:小锤轻击和观察检查,可击范围内轻击点间距不得超过40cm;3、窗台或落地窗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900mm且不得有负偏差等。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签署工程保修证书,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工地停工了,工程做好没验收,怀疑遇到皮包 工地因发包人的原因停工误工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主张赔偿;并且可以要求其用人单位在一个工资周期内照常支付工资。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地暖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地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需要注意的是:从地暖管线的铺设密度,类似家庭的客厅等部分,铺设密度要大些。而且地暖工程根据不同的热媒介性质分为,水地暖和电地暖两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我跟建设单位签了一份协议,工程完成3年多了还托欠我工程款不给,工程到现在一直没验收但早已投入使用我该怎么办? 工程款拖欠多年要不回来了,当事人可以尽快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可以与对方协商,让其同意偿还债务,因为债务纠纷超过了诉讼时效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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