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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定的执行中止有哪些情形
释义
    法定的执行中止有哪些情形?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6、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7、执行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8、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9、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10、涉外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被执行人申辩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之一,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11、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确有错误,执行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或上级法院提审裁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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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6: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