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口已经被注销的,身份证不可以再继续使用。身份证只能由本人使用,当事人死亡后,其家属已经为其办理户口注销登记的,身份证便不再属于民事主体,民事主体也无法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当事人就无法继续使用身份证。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