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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受害人不报案案件能成立吗?
释义
    法律分析:
    不是。如果是涉及刑事案件的,分二类,一类是刑事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代表国家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这类案件,只要有犯罪发生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比如杀人罪,盗窃罪、强奸罪、抢劫罪等;另一类是刑事自诉案件,国家将是否报案,是否提起诉讼的权利交给了当事人,公检法对这类案件是不告不理,如果是这一类的案件,受害人不报案的,警方不介入。告诉才处理的罪,刑法中规定有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零五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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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4: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