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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庆生育津贴支付标准
释义
    一般有下面几点规定:
    1、假期天数:(1)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2)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生育津贴补贴标准
    生育津贴的发放形式主要有三种: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
    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本市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
    (
    当地工资支付办法、女职工劳动保障条例等文件
    )
    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
    因此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产假的工资,不是可以重复领取的待遇。
    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应如何支付
    法律咨询解答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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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知识】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相关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社会保险法》第56条第2款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目前,各地区的生育津贴支付期限—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在90到180天。各地规定的生育津贴支付标准大体上有四种方式:
    (1)按照女职工生育前的工资标准支付。
    (2)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3)按照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计发。
    (4)按照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计发。
    自己如何申请生育津贴,流产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待遇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经办机构申领。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
    (二)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再生育服务证》;
    (四)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和节育手术证明等;
    (五)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有关凭据;
    (六)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津贴如何报销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1、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2、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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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8: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