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出让土地使用年限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政府批准同意大利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一、为什么安置房有使用年限? 国家对于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 1、因为在我国,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 2、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3、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减去该土地已经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 4、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二、4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40年产权到期后,可以办理续期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4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40年。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二章的规定重新订立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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