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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中关于网络侵权行为的具体内容
释义
    《民法典》中规定的网络侵权行为包括广泛的权利侵犯,如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个人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以著作权为例,上传他人作品并传播,侵犯了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民法典》还规定了网络用户和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及通知删除等措施,对错误通知造成的损害也应承担责任。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包括网上侵犯人格权和著作权等。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包括哪些
    网络侵权行为涉及非常广泛,侵犯的权利可能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个人名誉权和隐私权等等。
    以著作权为例,将他人的作品上传到网络上并进行传播,侵害了作者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是指通过印刷、录音等方式将作品由一变多的再现作品的权利,包括平面到平面、平面到立体、立体到平面,判断是否侵犯复制权的关键在于是否再现了原作品的美感。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有线或无线的方式传送作品,使公众可以其选定的时间或地点获取作品的权利,即应请求播放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特点是可控制、可互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信息网络侵权行为的种类
    虽然我国的《民法典》没有直接给出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具体包括哪些,但是可以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总结出信息网络侵权行为的种类。
    1、网上侵犯人格权。具体人格权包括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隐私权、姓名权及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2、网上侵犯著作权。根据法律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结语
    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广泛涉及多个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个人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以著作权为例,将他人作品上传并传播至网络,侵犯了作者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若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需承担侵权责任。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及时转送通知并采取必要措施,否则需承担连带责任。虽然《民法典》未明确列出信息网络侵权行为种类,但根据司法实践,包括网上侵犯人格权和著作权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二十六条 认定行为人是否尽到前条第二项规定的合理核实义务,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内容来源的可信度;
    (二)对明显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三)内容的时限性;
    (四)内容与公序良俗的关联性;
    (五)受害人名誉受贬损的可能性;
    (六)核实能力和核实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三十条 民事主体与征信机构等信用信息处理者之间的关系,适用本编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三十一条 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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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19:5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