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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抽逃出资罪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释义
    抽逃出资罪的管辖这样确定:一般由抽逃出资罪的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你好,我想问一下专属管辖范围是什么
    专属管辖的管辖范围有:(一)国内:不动产纠纷诉讼;港口作业纠纷诉讼;继承遗产纠纷诉讼;(二)涉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诉讼;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诉讼;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的房屋装修合同管辖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装修合同的诉讼管辖的法律规定有,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当事人在合同中依法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则按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请问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管辖不得违反专属管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协议协议管辖但是不能违反专属管辖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离婚后财产确定权的管辖权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管辖权的规定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公司的经营范围应该由公司章程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公司的经营范围经登记后,公司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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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5: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