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天津买房时,可以用北京公积金贷款吗 |
释义 | 在天津购房时,不能使用北京公积金贷款,只能将公积金转移到天津或通过购房提取公积金余额购买。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以外的城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以向住房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中心应协助提供证明和调查还款能力和个人信用。 法律分析 在天津买房时,不可以用北京公积金贷款。只能将公积金转移到天津,或者通过购房提取公积金余额购买。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以外的设区城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向住房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纳住房公积金所在地管理中心应积极协助提供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协助调查还款能力和个人信用。 拓展延伸 在天津购房时使用外地公积金贷款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需要确认外地公积金与天津的公积金是否有合作关系。如果有,可以向天津公积金中心申请使用外地公积金贷款。其次,需要满足天津公积金中心的贷款条件,如年龄、收入等。最后,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工作证明、缴纳公积金证明等。如果符合条件,就可以使用外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天津的房产。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公积金政策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前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 结语 在天津购房时,不能使用北京公积金贷款,只能将公积金转移到天津或通过购房提取公积金余额购买。如果要使用外地公积金贷款,需要确认外地公积金与天津公积金中心是否有合作关系,并满足天津公积金中心的条件。同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同地区的公积金政策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前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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