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释义
    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要件包括: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客观上为采集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制作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从事采集血液的单位;
    4、主观方面为过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1:4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