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说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权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一、委托担保合同是什么合同 委托担保合同是债务人委托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作为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信用担保所签订的合同。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合同是主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委托担保合同是指债务人委托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作为担保人向债权人提供信用担保的合同;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签订的合同,以确保其追偿权的实现。 二、如何定义反担保合同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与债务人和反担保人签订的担保合同,以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在实践中,企业在进行银行贷款时,也经常与担保公司合作,担保公司为其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同时以自身财产向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即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从而实现对资金的贷款需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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