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别约定在交通保险合同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交通保险合同中,特别约定是指双方在合同中对某些条款或者事项做出特别约定,即对于该条款或者事项的处理,以特别约定的方式为准,而不是以普通的合同条款为准。特别约定在交通保险合同中具有很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责任、保险费、保险金等条款,也可以根据保险标的的特征,对其他事项进行特别约定。”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车辆属于保险标的的交通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责任、保险费、保险金以及其它重要事项。”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将强制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和赔偿额度告知被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赔偿服务。” 综上所述,特别约定在交通保险合同中是极其重要的,它能够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责任、保险费、保险金等条款,也可以涉及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险合同的履行提供更加清晰、明确的约束条件,保障其权益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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