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买房属于女方个人财产,除非有约定。夫妻财产可约定归各自/共同所有。婚前财产、受损赔偿、遗赠、生活用品等属个人财产。工资、投资收益、知识产权、继承受赠财产等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婚前给女方买的房子一般属于女方个人所有,除非双方有约定。若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则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婚前财产双方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