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了再就业用退还保险金吗 |
释义 | 失业人员如果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条件,如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等情况下,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责令其退还;情节严重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处以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分析 可以要求退还失业金的情况:劳动者已经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如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等,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八条 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拓展延伸 失业后再就业是否可以申请保险金补偿? 失业后再就业是否可以申请保险金补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失业后再就业的情况下,通常是不符合申请保险金补偿的条件的。保险金补偿通常是为那些暂时没有找到工作的失业人员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如果失业人员成功找到新的工作,就意味着他们已经恢复了经济收入来源,不再属于符合保险金补偿的对象。然而,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地区和保险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保险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劳动者若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如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等情况,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责令其退还。同时,根据第二十八条,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骗取金额的罚款。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若重新就业或满足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形,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待遇。需要注意的是,失业后再就业通常不符合申请保险金补偿的条件,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和保险政策而有所不同,请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保险机构获取准确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九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提取公积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十四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四十四条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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