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监察告示:结案情况通知 |
释义 |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区别及其特点。劳动监察是日常巡查、监察、接受投诉等方式,有行政处罚权,时效期为两年。劳动仲裁是根据当事人申请进行,不主动调查,为诉讼前置程序,可进行调解和裁决,时效期为一年。 法律分析 劳动监察告知书并不一定就算结案。对于到劳动者投诉案件,如果劳动监察不受理的一般会书面通知投诉人。举报人或投诉人要求劳动监察告知自己案件处理结果时,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告知举报人或投诉人,对结果不服的,可以复议或诉讼。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区别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可以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对触犯其他行政法规的,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建议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1.定义不同:劳动监察在履职上以日常巡查、主动监察、专项监察、接受投诉举报等方式开展;劳动仲裁则主要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开展,一般不开展主动调查,为当事人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可进行调解和裁决。 2.处罚权不同:劳动监察有行政处罚权,劳动仲裁没有行政处罚权。 3.时效性不同:劳动监察受理时效: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发生在二年内的。申请劳动仲裁的普通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结语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各有不同的职责和特点。劳动监察是指法定机关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活动,而劳动仲裁则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公正裁决。劳动监察具有行政处罚权,而劳动仲裁则没有。此外,劳动监察在受理时效上有明确规定,而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则与当事人知晓或应知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需求,当事人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程序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八十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学生实习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学生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参加相关保险、接受职业技能指导等权利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或者非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组织、安排、管理学生实习实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对前款规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或者非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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