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的初步处理措施 |
释义 | 交通事故处理要点及不用现场报案的情况。当事人应立即停车、保存证据、抢救伤员,向警方报案,并将车辆移到安全位置。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对于单方轻微事故或双方轻微碰撞,如果责任明确且损失不严重,可自行解决,避免影响保费。对于多方事故,若损失低于2000元,责任明确,可前往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处理。需带交强险保单、行驶证、驾驶证。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第一现场怎么处理 1、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存证据、抢救伤员; 2,向交通警察报警; 3、在确保区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转移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上并树立危险标志; 4、撤离现场,等待交通警察来处理后续事宜。 5、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不用现场报案的交通事故 1、单方轻微交通事故:如果说你的车在行驶中不小心蹭到了某物体,造成轻微的掉漆或是变形,车辆损失不明显,那么你只需要拍下照片,再去4S店维修,保险公司会定损,如果说你觉得花费不多,或是不明显,或者暂时可以不用修,那么就不要报保险公司了,避免影响下一年的保费。 2、双方轻微交通事故:假设你与别人车辆轻微的碰撞或是追尾,如果可以明确是谁的责任,那么就看事故责任方想如何解决,如果车辆损失不严重,只需要赔偿几百元,建议不要报保险公司了,影响下一年的保费。 3、多方交通事故:几辆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在2000以下的,明确谁的责任,只需要去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在那边找交警开责任划分协议书,再找自己家保险公司定损就可以了(带好交强险保单,行驶证、驾驶证)。 结语 在处理交通事故第一现场时,当事人应立即采取措施停车、保留证据、抢救伤员,并向交通警察报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位置,并设置危险标志。随后,撤离现场,等待交通警察处理后续事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应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向交通警察报告。若事实及成因无争议,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于单方轻微交通事故或双方轻微碰撞,如果责任明确且损失不严重,可以自行解决,避免影响保费。对于多方交通事故,损失在2000元以下,明确责任后可前往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办理责任划分协议书和保险公司定损手续。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二)“深度调查”,是指以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为目的,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因素开展延伸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从源头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 (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是指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的。 (四)“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五)本规定所称的“一日”、“二日”、“三日”、“五日”、“十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 (六)本规定所称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在内。 (七)“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八)“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九)“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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