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确定股权收购价格 |
释义 | (1)以转让方缴付的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公司认可的出资额为依据。对转让方逾期未缴付或未缴清的部分出资额,转让方应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上述两者应合并冲抵计价。 (2)因为股权的价值随公司的盈亏状况而增减,所以股权的价格应考虑公司的实际盈亏情况,以合理的价格确定。 (3)转让方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出资时,在股权转让作价时,应以折旧后的账面残值作价而不能以出资时的原值作价。 (4)转让方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的,应该考虑知识产权的研究、开发费用,技术本身的先进程度,专利权、商标权取得的费用,受法律保护的期限,知识产权的使用费用等。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以评估方式来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5)公司发展前景是股权转让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公司发展前景广阔,核心竞争力较强,处于上升发展时期的股权,应当价格较高;反之,则否。 一、股权转让后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股权转让后对方不给钱的解决办法具体如下: (1)当事人可以催告对方及时付款; (2)对方拒不付款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请求对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要注意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的要注意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 3、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对此,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4、注意核查股权出让方是否具有主体资格,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拟受让的股权股份是否有作质押、冻结等情况; 5、注意验证股权出让方有无签署过含有禁止或限制拟出让股份转移条款的合同、协议等文件,股权出让方有无司法裁判或其他原因而限制本次拟出让股份转移的情况。 二、入股的钱怎么分配 入股按如下进行分红: 1、如果股东按照入股协议约定的出资缴纳了应缴出资的,按照入股后在公司的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2、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一、股东入股,可用的出资形式主要包括: 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 2、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3、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4、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 二、入股的条件与对象如下: 1、必须是本公司工作2年以上的员工; 2、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个人自愿申请,上级主管审批同意,经董事长认可方可入股; 3、员工内部持股股份的性质; 4、该股份为资产股份,具有企业固有财产的所有权,可以继承,可以转让。 总而言之,入股后如何分红必须按照要客户的持仓占比决定,例如投资者入股后持有10%的股权,那么在进行分红时就可以获得分红信用额度的10%,一般在进行分红时都必须交纳一定的企业所得税,实际的交税信用额度一般在分红的时候会直接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九条依照前条规定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收购人的名称、住所; (二)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 (三)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 (四)收购目的; (五)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 (六)收购期限、收购价格; (七)收购所需资金额及资金保证; (八)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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