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工资能否要回? |
释义 | 公司破产后,职工的工资具有优先受偿权,破产财产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剩余的资金将用于清偿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清偿顺序为: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要求,将按比例分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分析 可以。公司破产后职工的工资是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如果破产财产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有剩余的,是要用于清偿工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拓展延伸 破产公司是否应承担未支付工资的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产公司在无法支付员工工资的情况下,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人包括员工,工资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此,破产公司应将未支付的工资作为优先债权进行清偿。如果破产公司未能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员工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破产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并追偿未支付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决破产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因此,破产公司确实应当承担未支付工资的法律责任。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公司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优先清偿职工的工资及相关费用。如果破产财产有剩余,应用于清偿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定的补偿金。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权,应按比例进行分配。破产公司应当承担未支付工资的法律责任,员工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因此,破产公司确实应当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 本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二节 受理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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