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纪委委员组成原则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党委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七条 第一款 机关纪委由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向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与机关党委相同。委员会一般由五至七人组成,党员人数较多的部门,委员名额可适当增加;委员人数较多的,可设常务委员会。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报部门党组(党委)和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委)、纪工委审查同意。选举产生的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经机关党委全委会通过后报工委批准,委员报工委、纪工委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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