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涉外协议离婚怎样处理 |
释义 | 涉外协议离婚的处理: 1、双方必须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协议; 2、当事人中的一方必须是当地常住居民,原结婚登记必须在中国大陆办理; 3、双方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必须到当地婚姻登记或中心申请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涉外离婚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应当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图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的协商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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