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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诉讼应提供什么证据起诉
释义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
    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以上证据在法院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一、要如何证明欠钱不还
    证明欠钱不还的方法:
    1、提供借款人的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等;
    3、债务人偿还债务和利息的证据;
    4、担保或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5、能够证明案件全部或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上述证据必须在法院开庭时出示原件,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二、起诉借款人几天立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1、身份证明;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以上证据在法院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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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3: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