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不退怎么办呢。一个是可以投诉解决,那么向哪里投诉呢,这个可以向比如说是警务督察部门,向监察委、向人民检察院这三个地方都可以投诉。 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这个法律的相关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以后呢,他凭这个取保候审的解除通知书,还有是相关的法律文件,他可以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那么所以呢这个不退的时候呢可以先跟办案部门去交涉,交涉完之后,如果还解决不了的话,然后再去投诉,不要一开始就去投诉。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