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只要你不再有影响稳定的行为,不再去信访、闹访、缠访,相了相应时间(一般两到三年),自然就解除或去掉列名了。 涉稳人员就是属于犯罪,犯罪记录或案底,且该记录会被长期保存,不管过多少时间都不会删除或消除。 1、涉稳人员是涉嫌危及社会安全,危害公共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人员。 当事人因构成犯罪而被判处刑罚后,就会在犯罪人员信息库中记载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此即是俗称的犯罪记录或案底,且该记录会被长期保存,不管过多少时间都不会删除或消除。 2、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3、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法律依据: 《信访工作条例》 第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网络信访渠道、通信地址、咨询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以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