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先、《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是死亡前或死亡时就已经存在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且发生在死者去世以后,在公民死亡时并不切实存在,不符合遗产的特征。《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将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害抚慰并列单列可见属性不同并明确了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即没有否认死亡补偿费可以让与或者继承的属性再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只能按照补偿原则在近亲属之间适当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