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提供债权证据、履行义务证据、担保人或介绍人信息、被告不履行义务原因证据。1. 能够证明原告与被告存在债权关系的证据材料。 2. 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未履行的证据。 3. 如果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提供其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如果是单位担保,还需要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4. 提供有关被告未履行义务原因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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