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差别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 |
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揽合同与建设合同的区别在于标的、合同主体、签订方式不同。承揽合同标的一般为动产的定作物,建设合同标的一般为不动产的。就合同主体而言,法律对前者的签订主体没有特殊要求,但对建设合同的签订双方有一定的资质要求,如要求发包人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具有施工资格且具备相应资质。并且建设合同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多通过过招投标的方式来签订,而承揽合同则无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百零八条 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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