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辽宁省的产假是怎么定的? |
释义 | 1、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2、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辽宁省丹东市的法定产假是多久?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额外增加60天。 辽宁省丹东市产假怎么算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额外增加60天。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劳动者产假是怎样的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额外增加60天。 工伤认定的程序以及时间是怎么定的? 流程:申请;受理;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组成专家组;通知职工进行现场鉴定的时间、地点;现场鉴定-作出鉴定结论。 工伤职工在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该部门在六十日内(必要时会延长三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产假多少天?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额外增加60天。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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