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借贷紧急联系人也不同于贷款担保人,不需要对还款承担担保责任。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合同要求保证人自愿与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而李小姐对王某的借款行为并不知情,不会因为王某单方填写其名字和电话就认定为担保人,所以她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如果李小姐持续被骚扰,可以报警或者向通信运营商反映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