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民办理入户,若资料齐全一般当天可以办理入户,若部门地区由于流程问题需要进一步核验监护人资料的情况下一般需要7-15个工作日才可以完成,如果需要市级机关批准的,市级公安机关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审批(核准)决定的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核准)结果通知申请人。具体的办理入户时间建议公民到户籍所在地咨询为准。 办理上户口手续时,一般要携带孩子的出生证明,孩子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材料齐全当场即可办理。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但如果超过一个月没办理,后续还是可以补办的,不过会受到一定的处罚。 一、所需的资料: 1.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2.父母双方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3.父母结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4.小孩出生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5.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6.《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二、办理顺序: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