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年休假是职工选还是单位安排 |
释义 | 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意愿,统筹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所以,原则上说单位的安排第一,职工意愿第二。 单位如果能按职工的想法安排,是双赢结果;如果不能遵循职工意愿,职工应当遵守单位安排。 单位如果不能够当年安排年休假,应在征得职工本人同意的基础上,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一般单位,应当留存征求本人意见的书面证据。 一、年假国家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假计算方法: 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应在1个年度内安排。 二、年休假怎么申请 年假由劳动者直接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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