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合同生效前的履行行为
释义
    

法律主观:
    


    一、合同生效前能否要求对方履行
    合同生效前不能要求对方履行,继续履行的适用,因债务性质不同而不同:
    1、金钱债务
    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金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因此,应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
    2、非金钱债务
    有条件适用继续履行。对非金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履行不能);
    (2)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或者强制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如季节性物品之供应)。
    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履行合同应承担下列责任: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 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
    三、履行合同的标准
    履行合同,就其本质而言,是指合同的全部履行。只有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才能使合同债权得以实现,也才使民法典律关系归于消灭。因而,当事人全面、正确地完成合同义务,是对当事人履约行为的基本要求。只完成合同规定的部分义务,就是没有完全履行;任何一方或双方均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则属于完全没有履行。无论是完全没有履行,或是没有完全履行,均与合同履行的要求相悖,当事人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合同履行的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 诚信原则 ,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综上所述,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 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2:2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