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去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 |
释义 | 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需要两种形式: 第一种是有借贷的意思表示,最主要的借款借款数额。 判断标准主要依据借款协议或借条等,因为生活中多有未打借条的情况,所以只要有其他证据表明有借贷的意思表示也可,如证人证言,电话录音等。 第二种是发生借贷行为。 从法理上分析借贷的意思表示只是借款合同的成立,仍需要实际支付借款。如果款项是通过银行的,那么有银行转账单、银行流水等等。 一、请朋友向我借钱,还是要写欠条好,还是写借条好 朋友借钱打借条,不能打欠条,更不能打收条。 “借条”实际上是一份简化的借款合同,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借贷法律事实,其法律后果是直接在当事人之间确立了借贷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应依照约定向出借人归还借款,否则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借条效力最高,可以直接证明借贷关系;欠条法律效力其次,可以证明“欠钱”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无法证明“借钱”的借贷关系;收条效力最低,甚至连债权债务都证明不了,更无法证明借贷关系。 二、哪些借条是无效的?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 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3、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 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法院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 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4、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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